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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长一夜变科长,摘了谁的官帽子?——江苏处改科背后的官场逻辑与治理清醒

时间:2026-06-23来源:未知 作者:acebm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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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长一夜变科长,摘了谁的“官帽子”?

——江苏“处改科”背后的官场逻辑与治理清醒

文丨上官同君

(王牌智库首席专家、董事长)


导语:

当“处长”一夜之间变“科长”,摘掉的究竟是谁的“官帽子”?

江苏淮安、无锡、南通等地,近日悄然掀起一场“正名”之风——市局委办原以“处”命名的内设机构,统一调整为“科”,“处长”变“科长”。闪电新闻对此评价道:“砍掉‘官帽子’虚名,‘处长’变‘科长’,不是降格,是务实。”

一句话,炸了锅。

有人私下嘀咕:“干了一辈子熬成处长,一夜回到科长前。”有人拍手称快:“本来就是个科级岗位,戴什么处级帽子?”更有人冷眼旁观:“改个名字而已,换汤不换药。”

但作为长期深耕地方政府顶层设计的智库观察者,笔者要说:这不是一次简单的“改名”,而是一场对行政体系“身份错位”的集体纠偏,是正确政绩观教育从“课堂”走向“考场”的生动实践,更是地方治理回归常识、回归法治、回归务实的标志性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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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不正则言不顺:谁把“科级”穿上了“处级”的马甲?

先厘清一个基本事实。

根据我国机构编制管理规定,省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称处、室,为正处级;设区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称科、室,为正科级。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称股、室,在地方编制惯例中称股、室,对应为正股级工作层次。

地级市下属局为处级建制,局内设机构应为科级。按此规定,地级市局委的“处”,其行政级别应为正科级。然而“处长”这一称谓,在公众认知和行政惯例中,对应的却是正处级。

一个正科级的岗位,顶着一顶正处级的帽子——这便是“名”与“实”的长期错位。

淮安的案例最具说服力:商务局原综合处处长郭晓瑾,改任综合科科长;财政局原预算处处长凌冰,调整为预算科科长。职务没变、职权没变、级别没变——变的只是一个“处”字。但恰恰是这个字,让多少干部在外出对接、公文往来、群众认知中,享受着“名不副实”的行政溢价?

有人说:“叫处长怎么了?反正大家都知道是科级。”此言差矣。名分是制度的门面,称谓是规则的刻度。一个“处”字的泛滥,看似无伤大雅,实则在日复一日地侵蚀行政体系的严肃性与公信力。

正如有舆论指出:“按规定国家部委下设司局、司局下设处,省厅下设处(室)、处(室)下设科,而市局本身就是处级单位只能下设科,县局是科级单位其实应下设股,这么多年股已经见不到了,科也少了,处却多如牛毛,越叫越乱、越叫越大。”

“处”改“科”的本质,是让科级的归科级,让处级的归处级。 这不是降格,是归位;不是折腾,是正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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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政绩观的“试金石”:不看口号看行动

当前,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国机构编制系统深入开展。中央编办明确要求,要将“立党为公、为民造福、科学决策、真抓实干”的学习教育总要求,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、各方面,一体推进“学、查、改”,在深学、真查、实改上下功夫。

“处改科”的落地,恰是这场教育从“课堂”走向“考场”的生动实践。

长期以来,一些地方在机构设置上动辄“拔高”“戴高帽”——明明只是科级建制,非要挂上“处”的牌子。说到底,是 “官本位”思想在作祟——觉得叫“处”更有面子、更有分量、更显地位。这种心态,恰恰是需要纠治的政绩观偏差。

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委编办通知,将局机关内设机构“处”统一调整为“科”。无锡市外办的欧非处、亚太处改为欧非科、亚太科。淮安市商务局“原任处长、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,不再另行发文”。

没有搞变通、没有打折扣、没有留尾巴——这种“一刀切”的执行力,说明正确政绩观教育不是停留在文件里、会议室里的“虚功”,而是真刀真枪地落到了机构编制的“实账”上。

“帽子”摘了,“里子”才会更实。 “处长”变“科长”,表面上少了些“官威”,但实际上让干部从“名”的虚耗中解脱出来,把精力集中到“实”上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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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推广:时机已到,阻力何在?

江苏并非“第一个吃螃蟹”的。早在2020年,江西南昌就已启动此项工作,要求“市直党政群机关凡以‘处’命名的科级内设机构一律调整为以‘科’命名”。南昌市卫健委的组织人事处、财务审计处、体制改革处等十几个“处”,一夜之间全部改为“科”。

更早的2019年,甘肃兰州、海南海口等地也已跟进。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的人事处、水利工程处等全部更名为科;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“内设机构称谓为‘处’的统一更名为‘科’,原正、副处长改任正、副科长,级别维持科级不变”。

从兰州到南昌,从海口到江苏——一条“处改科”的时间线已清晰浮现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“处改科”不是一时兴起的“政治秀”,而是一场蓄势已久、渐次铺开的制度回归。

那么,全国推广的契机已经到来了吗?

笔者认为:时机已到,但阻力不小。

契机有三:

其一,政策窗口已经打开。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国机构编制系统深入推进。中央编办要求“聚焦8个方面政绩观偏差,全面深入查找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政绩观偏差问题”。“处改科”正是“查”与“改”的最佳切入点——切口小、落点实、见效快。

其二,先例已经探路。南昌、兰州、海口、江苏多地已经蹚出了路子,证明了“处改科”完全可行——不增加财政负担、不触动人员编制、不影响工作运转,只需一纸文件、一份勇气。

其三,民意基础已经具备。公众对“处长满天飞”的乱象早有微词,基层干部对“名不副实”的称谓也心知肚明。捅破这层窗户纸,顺应的是民心,回归的是常识。

阻力同样不可小觑:

阻力一:面子阻力。最直接的障碍,是干部的心理落差。“处长”变“科长”,在官场语境中无异于“降格”。尽管级别不变、待遇不变,但称谓的降维打击,对习惯了“处长”光环的干部而言,是一种心理上的“剥夺感” 。这种面子阻力,恰恰是需要纠治的政绩观偏差——把“名号”看得比“名实”更重要。

阻力二:惯性阻力。“处”改“科”看似简单,实则牵一发动全身——公文系统要改、印章要换、对外名片要更新、历史档案要衔接。更重要的是,几十年来“处”的称谓已经深入人心,要扭转这种认知惯性,非一日之功。

阻力三:横向比较阻力。如果隔壁市还在叫“处长”,你市改叫“科长”,干部外出交流时会不会“矮人一头”?这种“人改我不改”的观望心态,是“处改科”全面铺开的最大绊脚石。

阻力四:深层利益阻力。不可否认,“处长”称谓在对外协调、项目争取、资源对接中,确实存在某种“行政溢价” 。一个叫“处长”的人和一个叫“科长”的人同时去谈事,对方的态度可能截然不同。这种隐性的“称谓红利”,才是最难割舍的。

但正因有阻力,才更需要勇气。 正如有网友评论称:“这么多年股已经见不到了,科也少了,处却多如牛毛,是应该规范一下了。”规范,从来不是锦上添花,而是刮骨疗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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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盘推演:从“股”到“处”,每一顶“官帽子”都该戴在该戴的头上

“处改科”只是第一步。如果我们把视野拉长,会发现一个更完整的官职与职位的对应图谱:

省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(厅局级)的内设机构称处、室,为正处级。 省财政厅下设预算处、国库处,处长是正处级——名实相符。

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机构(处级局)的内设机构称科、室,为正科级。 市财政局下设预算科、国库科,科长是正科级——名实相符。然而现实中,很多地级市硬把“科”叫成“处”,把科长叫成处长——名不副实。江苏“处改科”,纠的就是这个偏。

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(科级局)的内设机构称股、室,为正股级建制。 县财政局下设预算股、国库股,股长是正股级——名实相符。然而现实中,不少县级局的内设机构也学着叫“科”、负责人叫“科长”——再次名不副实。

省厅处室下辖的科级岗位呢? 省厅的处室本身就是处级建制,处室内部不再设科。处室负责人是处长(正处级),处室内的普通工作人员是主任科员、科员——同样名实相符。

沙盘推演至此,结论一目了然:

官职与职位的匹配,本应像榫卯一样严丝合缝——省厅设处(处级)、市局设科(科级)、县局设股(股级)。 但现实中,“处”的称谓像通货膨胀一样一路贬值——省级用“处”,市级也跟着用“处”,县级恨不得也用“处”。“处长”从正处级一路“通胀”到正科级甚至股级,行政职级的信用体系被严重稀释。

“处改科”的意义,不仅在于纠正地级市的称谓错误,更在于为整个行政职级体系“去通胀”“挤水分” 。让每一顶“官帽子”都戴在该戴的头上,让每一个职级称谓都回归应有的刻度。

有基层公开举报材料指出:“科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名称一律恢复为‘XX股、XX办公室’,内设机构负责人名称恢复为股长或主任……坚决禁止股级干部冒充科级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。”——这话虽然刺耳,但道理不糙,直指基层职称称谓泛化的核心问题。

 

结语:

让“帽子”回归常识,让干部回归实干

古人云:“名不正则言不顺,言不顺则事不成。”机构名称不是小事,它关乎行政体系的严肃性、关乎公众认知的准确性、关乎干部心态的健康性。

江苏“处改科”的意义,不在于一个字的变更,而在于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:正确政绩观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,而是落在脚下的行动;不是大而化之的宣示,而是具体而微的落实。

“帽子”戴正了,走路才稳当。“处长”变“科长”,变的是名,正的是实,赢的是民心。

王牌智库向来主张:地方治理要“脱虚向实”,要“去伪存真”。“处改科”虽是一小步,却是地方治理走向规范化、法治化、务实化的一大步。

期待更多地方以此为契机,刀刃向内、正本清源,让每一顶“官帽子”都戴在该戴的头上,让每一位干部都在该在的位置上实干担当。

名实相副,是为政之基;务实求真,是为官之道。江苏这一刀,砍得准、砍得稳、砍得及时。

(作者上官同君系王牌智库首席专家、董事长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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